芷江新闻网讯(通讯员 舒海荣 廖平 张荣)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,芷江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行动指南,以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载体,强化“生态优先保发展、真抓实干创佳绩”工作目标,结合舞水流域生态保护,创新工作机制,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,认真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高质量发展理念。
综合执法,抓实生态保护领域监督管理工作
强化联动,齐抓共管。芷江印发了《芷江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》《芷江侗族自治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》《芷江侗族自治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实施方案》等综合治理文件,统筹生态环境、自然资源、水利、林业、应急管理、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执法力量,对辖区自然保护区、废弃矿山生态修复、小水电站清理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等整改事项开展综合执法。通过实施“权责优化、产能调控、行政处罚、生态赔偿”等行政措施构筑大生态保护工作格局,坚持“谁破坏、谁修复”的法定原则,落实企业生态环境治理主体责任,穷尽联动执法措施,让破坏生态违法犯罪行为付出代价。
(市、县执法人员对芷江辖区水力发电站开展现场执法检查)
突出重点,专项整治。为确保舞水流域生态安全,芷江加大对舞水流域辖区3个水质监测断面监测频次,结合入境断面水质自动站检测数据,强化县城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排查,制定了《芷江侗族自治县县城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》《舞水流域芷江断面常态化监测方案》,将舞水流域春阳滩等4个水力发电站和小流域内的27家小水电站纳入重点监管对象,严格督促水电行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。同时开展“危险废物”“加油站油气回收”“医疗机构医疗废水废物”“空气达标百日攻坚”等专项整治行动,全方位保障环境安全。
(执法人员对辖区水力发电站尾水排放开展常态化监督性监测)
防治结合,注重成效。原芷江晨地锰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自行拆除了所有生产设施设备,投入治理资金1420万元,完成了锰渣闭库治理、生态修复工程,“昔日化工厂、今变景观场”。近年以来,芷江关闭退出污染型、风险型工业企业9家;整合关闭采矿权 33 个;关闭淘汰砖瓦窑27座;舞水河流域、清江河流域水上餐饮船、采砂船、渔船及网箱养鱼设施全部取缔到位;完成11个废弃矿点修复治理任务,治理面积达 8.099 公顷;完成30家小水电站清理,督促合法经营,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;规范辖区9乡9镇35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,确保饮水安全;办理涉及生态保护领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行政处罚 56 起,刑事案件 13 起;追溯生态损害赔偿案件9 起,涉案金额达 3700万元。
利剑行动,有效化解防范环境风险隐患
持续开展“利剑”行动,对2022年排查的113个涉及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共性问题、信访交办问题、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点位问题、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、垃圾场填埋场规范运行问题“回头看、回头查”,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各类问题整改,防止反复治、治反复。各乡镇、各职能部门按照《芷江侗族自治县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“利剑”行动方案》,继续对各自行业、各自领域开展集中排查,建立健全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台账,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,实行清单整治,确保整改闭环。结合中央、省、市“生态环境督察”“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”“洞庭清波”“千字精准画像”“人大执法检查”等专项行动,做到未雨绸缪、举一反三,切实解决辖区突出环境问题。
(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巡航三道坑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情况)
创新方式,优化营商环境开展“随机”执法检查
芷江积极开展环境执法“双随机”检查,在原有“全覆盖”日常环境监管方式的基础上,启动“人员随机、企业随机”的抽查模式,完善了相应工作机制,制定了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,印发了《生态环境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工作方案》,在协同监管平台将122家企业纳入双随机监管范围,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,切实把随机监管落到实处。在抽查工作中严格要求,不断加强执法人员责任意识,确保高效、透明执法,履行好法定监管职责。完善正面清单,推行联合执法,优化营商环境,按照依法监管、公正高效、公开透明原则制定年度抽查计划,利用芷江协同监管平台双随机检查系统,将芷江52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动态管理,并纳入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。对于正面清单企业采取“免于现场检查、减少抽查频次”的方式减轻企业压力。
(执法人员对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开展“双随机”执法检查)
积极探索非现场执法方式,充分发挥在线监控、视频监控、电力监控、无人机巡航等科技支撑作用,加强对污染源信息的智能分析,提高精准治污、科学治污、依法治污水平,推进精准执法,并结合现场执法,第一时间发现和锁定环境违法线索,实现违法风险及时预警。通过开展“双随机”执法检查和优化现场执法方式,大幅度降低了执法检查频次,实现了“对违法者高压震慑、对守法者无事不扰”的目标。
重拳出击,有力震慑生态环境保护违法犯罪行为
持续加大对生态保护领域、重点民生保障领域、突出环境问题等方面存在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。今年1-4月,芷江共下达《责令整改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》21份;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0起,其中涉嫌刑事案件1起、重点案件1起、不予行政处罚1起、减轻处罚1起,一般案件6起,处罚金额达52万元。所有办理案件依法及时公开,起到了“查处一批、震慑一片”的警示效果。
下一步,芷江生态环境部门将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综合协调作用,强化与自然资源、水利、林业、农业农村等部门协作配合,持续推动联合执法行动,加强信息共享,形成工作合力,齐抓共管做好舞水河流域、自然保护区、水源保护区等重点生态保护领域日常监管执法工作。对破坏生态、生态保护责任落实不力行为“零容忍、严打击”, 为建设美丽怀化、美丽芷江切实扛责上肩,贡献力量。
责编:许敏
来源:芷江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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